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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丰润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2-07 10:14:27 阅读量:239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12182021131,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1,区委巡察组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接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细化到点,落实到人,精确到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坚决防止虎头蛇尾、久拖不决,坚决防止纸上整改、流于形式,坚决防止以制定整改措施代替整改责任落实,搞虚假动作。通过切实有效的整改强化自身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抓好队伍教育整顿,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院党组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带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同时注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做好相关部署、落实规定动作。加强对工作纪律的监督管理,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怕事、不误事,确保不出事。真正拿出亮剑精神,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铁有痕的狠劲,把我们在队伍教育整顿中查纠出来的问题以及巡察整改中反馈出来的问题整改彻底,确保这次巡察整改工作见底见效。我们召开了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就巡察整改相关情况进行安排部署。由主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本条线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随后召开了巡察整改调度会,由各部门做专题汇报,整理问题台账,认领具体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共涉及3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现在已完成11个,基本完成3个,预计于2021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会议组织工作规范》,制定完善我院各项会议规范和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院党组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带头树牢大局意识,敢于攻坚克难,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领头羊”作用。提出“三讲”“四强”“五有”的工作方针,明确工作目标,在全市检察机关找准自己的站位,查找与先进院的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争取早日跨入先进行列。院党组通过充分履行职能,工作方向已经明确,工作方针已经制定,工作思路已经捋顺,凝聚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检察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注重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媒介,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对于涉黑、涉恶案件,推进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化、经常化。加强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准度,放大监督效果。通过重点强化宣传工作,提升了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水平。通过组织开展业务理论学习,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更加注重与上级院、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重点推进监督工作,提升了监督刚性,提高了监督水平。

(三)针对“六稳”“六保”工作不扎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对全区具有重要影响的民营企业进行定点定期联系调研。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送法入企”活动,加强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的交流。搭建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健全制度、补齐短板、防控风险。广泛开展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宣传活动,定期制发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发挥好检察建议作用,完善与经济主管部门、工商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其依法诚信经营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按照要求,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例会以及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分析研判通报会,统一部署、统一调度,凝聚服务“六稳”“六保”的合力。在上级院开展的涉民企挂案清理工作中,已经协调公安机关对2起案件进行撤销案件处理。同时到企业走访、座谈,针对企业违规、监管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份。与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唐山市丰润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经营需要外出请假工作规定(试行)》,将服务民企工作落地落实。

(四)针对业务工作开展有欠缺,日常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多措并举,持续精准发力,有效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规范提前介入,持续推进“捕诉一体”机制。严格控制退查,规范退查案件审批流程,坚决杜绝案件“空退”。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加强指导协调,及时向上级检察院对应部门请示汇报。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作用,定期与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制定了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分析研判通报会议制度和落后业务点对点精准提示函制度,指定政治部对检察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督导,仅用时一个月,便使提前介入案件数量得到大幅提升,达到上半年提前介入案件总数的13倍。立案监督、刑事检察建议、抗诉等重点监督数据均有较大提高。公益诉讼监督取得新进展,职务犯罪侦查线索核查、民事支持起诉、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打破空白,实现了零的突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法被河北检察公众号转发推广。

(五)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完成90%,计划于2021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明确将三定方案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以中层干部例会、检察工作核心数据分析研判通报会议和制发落后业务点对点精准提示函等形式,不断激发干警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融媒体工作室已经回到政治部,与政治部合并整合。各部门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职责。根据办公办案需求,对检察助理进行了初步调整。将新入职的5名工作人员进行按需分配,依托中检网和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素能。

(六)针对履行法律赋予检察职能弱化,存在监督不到位现象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立足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不折不扣地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开展对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以及执行非法证据排除相关规定的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用专业、精准、有力、规范的检察监督锻造“检察自信”,更好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以联席会议研究共性问题,共同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对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进行了具体部署,并以政治部督办函的形式抓好落实。各业务部门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着力监督和纠正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及案发单位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七)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严格落实上级院和各级党委安排的学习任务,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做到该学的必须要细致学,学深、学精。对于以往漏学的内容,进行补充学习。坚决杜绝理论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了读书研讨会、“一把手”讲党课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汇贯通,切实做到该贯彻的及时贯彻,贯彻深入、贯彻全面。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针对“为民服务有欠缺,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优化窗口服务,规范窗口设置,做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标志、标牌醒目。每日打扫12309检察服务大厅,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在群众工作中,注重群众工作方法,牢固树立为民宗旨,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上,向偏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将优质的法治产品送到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的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进行多维度普法。目前,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管理秩序明显改善。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考勤,有效防止空岗现象发生。“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覆盖面实现了向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倾斜。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依托,进一步树牢了为民初心,细化为民举措,彰显为民本色。

(二)针对“落实‘三个规定’报告不到位,整治基层‘微腐败’不深入”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组织各部门对高检院“三个规定”工作细则进行再学习,深刻认识不认真记录报告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严格落实月通报制度,由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填报,带头落实,提高干警填报的自觉性、主动性。对填报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如实填报的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及时纠正干警在“微腐败”方面各种苗头性、隐蔽性问题,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对上级院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细致部署,确保全面从严治检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针对“‘三重一大’、‘四不一末’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重新整理了近几年会议记录,将活页纸全部装订整齐并做好页码标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四不一末”制度,深化贯彻落实比价、询价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体现在会议记录中。就财务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齐相关手续,并做好会计档案整理工作。以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巡察整改调度会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会等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制定完善党组工作细则和党组会会议制度,把“三重一大”、“四不一末”作为根本遵循,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落实。

(四)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风险管控缺失”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对会计档案全部逐年逐月完成整理,财务票据进行了重新装订,完善凭证信息及会计账簿。将2017-2019年的凭证、票据逐一整理完善,总结问题,避免以后出现同类型错误。对2017-2019年票据上存在的无经手人、主管领导签字、办公用品无销货清单等问题,查找并进行补签,补充销货清单。对2017-2019年中存在的大额支出情况进行说明。2019年账务中存在部分费用支出合并入账情况,在原有记账凭证上的费用进行划分,做出了详细说明。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补齐了相关手续、签字。制定实施了《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一)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目前完成95%,计划于2021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制度正在逐步推进。在党的百年诞辰之际开展了“心中有爱对党说”专题活动,让广大干警受教育、受洗礼。组织开展“三讲”“四强”“五有”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筑牢干警政治忠诚。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频共振、同步推进。

(二)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院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各类检察人员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适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按照要求组织廉政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狠抓机关工作纪律。抓会风强作风,由政治部定期对会议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结果。组织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对队伍教育整顿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要求进行通报,起到教育本人、警示大家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干警廉洁自律、遵规守纪的意识。

(三)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乏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目前完成90%,计划于2021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看问题、想问题,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实现监督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融法理情于办案全过程”。有序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结合办案进行了检察官助理的初步调整,将5名新录用人员分配到急需人才的部门,充实了部门的人员力量。积极探索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增补机制,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以期实现更高水平的人员优化配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5-5157270(工作时间);来信地址:唐山市丰润区箭厅街13号(丰润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064000;电子邮箱:tsfrjcyzzc@163.com。

中共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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